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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 当您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进行勾选认证的操作过程中,请您重点关注平台页面展现的税款所属期(当前税款所属期为2016年07月)及可勾选、确认的截止时间。
对此,有三点重要提示:
北京截止时间为8月24日,天津和大连截止时间为8月21日,其他各省的截止时间为8月13日(具体可操作截止时间,以您登录增值税查询平台后页面显示的可勾选、确认截止时间为准。)
请注意:为避免误操作,一旦您已经完成2016年7月税款所属期的申报工作,即使平台仍然在7月税款所属期勾选、确认时间操作范围内,也请您不要在平台再进行勾选确认(勾选认证)操作,以免勾选确认的发票不能进行抵扣!待平台开启2016年8月税款所属期的勾选、确认窗口后,再进行勾选确认!!!
上述是针对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线上版本V2.0.00的重要提示,请密切关注系统版本的升级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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