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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企业能否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问: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企业能否自开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该专用发票的一方能否抵扣?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可以自开专用发票,但不能代开。取得方未用于不得抵扣项目,可以抵扣进项税。


来源:每日税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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