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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结存发票缴销提示


地税结存发票缴销提示


  一、使用国标税控机打发票纳税人未开具空白发票的处理方式和流程

  (一)对于已分发空白发票并无结存的纳税人,应先将国标税控收款机中已分发未使用的空白发票,进行作废处理。作废完成后,纳税人需将已开具或作废但未进行报送的发票信息通过网络报送或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方式进行报送。

  纳税人办理地税国标税控注销时需填写《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并携带已作废的发票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发票核验和税控注销手续。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领票、报数及结存发票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比对通过的,税务机关进行税控注销流程。

  无结存发票且已将开具发票信息通过网络完成报数的纳税人,不需办理发票缴销手续,应到原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控收款机注销手续。

  (二)对于“用户卡”中仍有未分发的发票纳税人空白发票处理有两种方式:

  一是可将未分发的空白发票分发到税控收款机后,按第一款处理;

  二是可将未分发的空白发票统计完毕后,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税控注销事宜。具体流程如下:

  纳税人携带未分发的空白发票、通过网络报送或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用户卡”和填写完毕的《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和税控注销事宜。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领票、报数及结存发票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比对通过,税务机关缴销其空白发票并办理税控注销。

  (三)简化地税税控注销流程。地税机关人员收取纳税人“用户卡”和两份《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签字确认后将一份《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退还纳税人,按照税控收款机注销流程完成纳税人税控收款机的注销。

  (四)各税控服务商应配合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做好税控报数等税控售后服务工作。

  二、使用非税控机打发票的纳税人发票缴销方式

  使用非税控机打发票的纳税人需携带结存空白发票及错、退、废发票原件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缴销手续。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领取、使用及结存发票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比对通过,税务机关缴销其空白发票。

  三、异常情况处理机制

  在发票缴销过程中,纳税人实物空白发票与系统查询数据不符的,工作人员应按照缴销流程将纳税人实物发票缴销,将丢失或损毁发票以及其他特殊情况与纳税人共同确认,并要求纳税人限期到原主管地税机关说明情况,接受处理,在此期间国税机关正常供票。超过限办期限仍未接受处理的纳税人,国税机关暂停供应发票,待其处理完毕后恢复供票。

  附件1. 《税控收款机注销登记表》

  附件2. 全市发票缴销地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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