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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操作使用常见问题
请确认是否属于纳税信用A级企业,如果是A级企业,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核实。
1、由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以及3月1日起使用扫描认证方式采集的、尚未申报抵扣(或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信息: 1)发票状态为正常且未超过抵扣时限(按月申报纳税人为本月1日的前180日,按季度申报纳税人为本季度首月1日的前180日)的发票; 2)发票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1、确认勾选操作是对当月所有已勾选发票的最终确认,一旦确认,系统将对数据进行处理,因此每个月只能执行一次,确认之后将无法回退。 2、系统有自动执行确认操作的功能,如果纳税人当月勾选了发票,忘记执行勾选确认操作,系统会在每月最后1日的22点自动将所有已勾选的发票信息进行自动确认。 3、如纳税人当月未勾选发票,无需专门执行勾选或确认操作。 4、若纳税人确认勾选之后,当月仍有发票需要抵扣(或退税),可进行扫描认证。
每月确认勾选操作完成之前的任意一日均可,最晚为当月最后1日的22点之前。
来源于电子底账系统且状态为正常、金额为正数的发票。
1、当前月份已经执行过确认勾选操作(包括每月最后1日22点系统自动确认的); 2、发票状态为非正常(含作废、失控、红冲等)的发票; 3、已通过扫描认证的发票(默认置为已勾选状态且不可变更,说明纳税人已通过扫描认证的方式采集了发票信息)。
通常以扫描认证为准(扫描认证结果通常先于勾选操作保存到税局端的税控系统),因此不会出现重复抵扣的问题。建议纳税信用A级的纳税人优先使用更为方便、高效的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替代原有扫描认证的方式。
1、系统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需要1天,因此当天开具的发票无法在本平台进行检索; 2、此份发票的状态为非正常,且超过2个月; 3、此份发票已经超过抵扣时限; 4、此份发票在以前已经申报抵扣过了; 5、此份发票电子数据属于历史数据,尚未进入本系统处理的范围; 6、税务局端的相关系统、网络出现故障,导致相关发票数据未能及时的同步到本系统; 7、开票方未上传发票信息或者为假发票。 月末未查询到发票信息,可能影响纳税人次月的正常申报抵扣(或退税)业务,则建议纳税人仍使用扫描认证的方式。
1、excel 2003格式的xls文件; 2、单元格内容依次为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是否勾选; 3、所有单元格为文本格式,开票日期为YYYY-MM-DD格式的数字,勾选状态只能为:是、否。上传文件前,请先核对需要勾选的发票状态是否为“是”,否则无法实现批量勾选处理。
在尚未完成当月的勾选确认操作前,纳税人可以撤销之前的勾选操作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