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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消费税是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一个税种,不仅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还具有独特的调节功能,在体现国家奖励政策、引导消费方向、调节市场供求、缓解社会成员之间分配不均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那么我们应如何尽快掌握最新的政策要点? 如何据以优化我们的财务工作?如何据以做好我们的纳税筹划呢?北京纳税人网精心策划了此专题,希望对您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帮助,感谢您的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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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定义:消费税(或:销售税)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 全文>>
消费税的特点:1、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 全文>>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 全文>>
消费税的税目税率:消费税共设置了11个税目,在其中的3个税目下又设置了13个子目,列举了25个征税项目。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4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45%(2008年9月1日起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
消费税的计税方法: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全文>>
消费税的意义:
1、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流转税课税体系
2、配合国家户口政策和消费政策
3、筹集资金,增加财政收入
4、削弱和缓解贫富悬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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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旧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以下简称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消费税。
新旧比较:
新旧比较,新条例第一条增加了"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本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语句,据此,可以认为,消费税的纳税人的口径扩大了。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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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财税[2009]18号文件,规定下列法规失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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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基础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新旧细则对比有八大变化。
一、纳税主体的范围有变化
二、委托个人加工业务纳税申报有变化
三、赊销的销售收入确认有变化
四、新增五类油品的换算标准
五、外币换算汇率须以中间价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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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税调整纳税指导 |
消费税调整纳税筹划 |
消费税税收优惠 |
消费税新增税目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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