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2008年6月29日
国发[2008]21号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汶川特大地震给四川、甘肃、陕西等地人民生命财产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损失。为支持和帮助受灾地区积极开展生产自救,重建家园,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使地震灾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现就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有关政策措施提出以下意见:
&n...... |
|
本内容为收费内容,如需获取更多信息,请先登录 >> |
 |
·如果您是免费会员,您登录后即可方便地浏览免费信息;
·如果您是C级及C级以上会员,请您登录,即可浏览更多信息;
·如果您还没有注册成为会员,请您首先注册会员并登录后浏览。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