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文件的通知

2002年12月10日 京发[2002]18号

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

    1998年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再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本市坚决贯彻执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实施再就业工程”和建立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三条保障线”等政策措施,确保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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