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旧货和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002年3月13日
财税[2002]2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研究,现将有关旧货和旧机动车的增值税政策明确如下: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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