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2006年3月20日 财税[200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适应社会经济形势的客观发展需要,进一步完善消费税制,经国务院批准,对消费税税目、税率及相关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增税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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