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2006年1月23日 财税[2005]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商贸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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