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005年5月9日 国办发[2005]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银监会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请认真贯彻执行。

    房地产业是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正确认识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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