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几个业务问题的通知
1994年8月19日
国税发[1994]18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最近,各地在征收增值税方面提出了一些问题,要求予以明确。经调查研究和全国增值税业务会议讨论,现明确如下:
一、对承租或承包的企业、单位和个人,有独立的生产、......
本内容为收费内容,如需获取更多信息,请先
登录 >>
·如果您是免费会员,您
登录
后即可方便地浏览免费信息;
·如果您是C级及C级以上会员,请您
登录
,即可浏览更多信息;
·如果您还没有注册成为会员,请您首先
注册会员
并登录后浏览。
相关文章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商业银行所得税
几个业务问题
的通知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
几个业务问题
的通知
·
北京市地税局关于明确企业所得税
几个业务问题
的通知
·
关于企业所得税
几个业务问题
处理意见的通知
·
北京市地税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
几个业务问题
的通知》的通知
·
北京市地税局转发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几个业务问题
的解释与规定》的通知
·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几个业务问题
的解释与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