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房产税的纳税人
·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房产税的税率
·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法规定的减除幅度内自行确定。这样规定,既有利于各地区根据本地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计税余值,又有利于平衡各地税收负担,简化计算手续,提高征管效率。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主要有:暖气,卫生,通风等。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从租计征。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