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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必答 ▌合同金额与实际执行金额不一致如何缴纳印花税?


1、在工厂干活时受了伤。请问我工伤后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工伤职工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0号)的规定:

一、对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的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职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待遇、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食宿费用、工伤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等,以及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规定取得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

三、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对2011年1月1日之后已征税款,由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予以退还。 

因此,个人受工伤后按规定取得的工伤保险待遇免征个人所得税。

2、合同金额比实际执行金额不一致如何缴纳印花税? 

例如,企业与合作方签订了业务合同,由于种种原因,在业务完结进行款项结算时,发现结算金额与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的;又或者合作双方约定的合同期限已满,但合同所载业务仍未履行完毕的等等。企业遇到这类情况,到底要不要重新缴纳印花税呢?

情况一:合同(凭证)金额增加

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缴印花税。

情况二:实际结算金额比合同(凭证)所载金额大

对已履行合同(凭证)所载的权利义务,并已缴纳印花税的,发现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凭证)所载金额不一致的,一般不再补缴印花税。

情况三: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凭证)所载金额小

我们签订了3000万元的合同,但最终执行金额为2470万元,请问该如何缴纳印花税?

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合同签订时即应贴花,履行完税手续。

因此,不论合同是否兑现或能否按期兑现,都一律按照规定贴花。根据上述规定,无论合同是否按期履行,合同在签订时即应履行完税手续。因此应该按照合同所记载金额3000万元缴纳印花税。

情况四:合同(凭证)期满继续

履约已缴纳印花税的合同(凭证)期满时,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经合作双方约定继续使用的,其所载内容、金额没有增加的,不用重新缴纳印花税;其所载内容,金额有所增加的,则对增加部分缴纳印花税。



来源:北京国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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