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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发票小知识,你get到了吗?

各位亲,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中遇见过难题吗?小编通过后台留言整理了7个常见问题,希望能帮助您!


Q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怎么办?

答:当出现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情况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Q2:增值税专用发票“开户行及账号”怎么填?

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Q3:开具专票能按照购买方要求随意变更与实际经营不一样的品名么?

答:不能!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票,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

Q4:开票时不能开具“一批”怎么办?

答:纳税人应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出现”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Q5:我们提供的是服务,没有数量标识怎么办?

  答: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Q6:专票有最高开票限额,需要分两张开具。数量出现小数怎么办?

答: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Q7:开票人能写管理员么?

答:请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


来源:北京百旺金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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