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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29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支持----《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文 :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二、升级完成请确认开票软件版本 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帮助】-【关于】,查看左下角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控盘版)版本号为新版本则说明升级成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