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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月1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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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规定,年度结算后,居民企业应就其全年全部所得包括境外所得,进行汇算清缴,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居民企业来源于境外的应税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抵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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