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税收会计-->营业税会计 -->退回以前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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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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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根据减免税批复收到税务局退回的以前年度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款,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答:上述先征后返的税费属于政府补助中的税收返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及应用指南规定,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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