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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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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接到一些地区反映,称部分企业出口货物因以前的一些政策规定导致其留抵税额无法消化,要求予以解决。对此,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号,下称通知),将有关问题进行明确。
通知指出,出口企业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企业出口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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