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涉外税收-->几类特殊业务的税务处理-->常驻代表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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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9月24日 |
| 通常情况下,外国企业在华机构、场所包括两种:一种是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代表处等业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长期”机构、场所;另一种是外国公司、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承包、建筑安装等活动,依照中国税法或中外税收协定的规定构成在中国境内设立有机构、场所。这里主要介绍对外国公司、企业在华机构、场所中的外籍个人个人所得税处理的一般原则和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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