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会计实务-->会计报表处理技巧-->编制合并报表... |
| |
| |
|
| 2007年10月25日 |
|
2.第二年及此后编制合并报表时,分析上一个合并期的抵销分录,对引起上期期末未分配利润增减变化的,应首先编制递延(结转)抵销分录。(即第二年及此后年,不论在该年度内期初存货是否出售,首先把母或子公司期初的减值水平调整到以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的计价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以企业集团为会计主体存货准备金应有余额与个别报表相应的实有余额的差异,并扣减递延(结转)抵销分...... |
| |
|
本内容为收费内容,如需获取更多信息,请先登录 >> |
 | ·如果您是免费会员,您登录后即可方便地浏览免费信息; ·如果您是C级及C级以上会员,请您登录,即可浏览更多信息; ·如果您还没有注册成为会员,请您首先注册会员并登录后浏览。
|  |
|
|
|
| 文章搜索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