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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所得税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2005年6月24日  

  问:我公司是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已经取得项目多年,但前几年一直没有收入,只有管理费用,累计亏损1000余万元。2003年度公司开始预售房产,收入近1.5亿元,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为我公司应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由于公司资金紧张,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际,我们查阅了相关税收法规,认为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所得税也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不能确认是否正确。我们的问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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