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所得税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
|
| 2005年6月24日 |
问:我公司是中外合资房地产开发公司,公司已经取得项目多年,但前几年一直没有收入,只有管理费用,累计亏损1000余万元。2003年度公司开始预售房产,收入近1.5亿元,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为我公司应按规定预缴企业所得税。由于公司资金紧张,在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之际,我们查阅了相关税收法规,认为外商投资房地产开发企业预缴所得税也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不能确认是否正确。我们的问题是:
...... |
| |
|
本内容为收费内容,如需获取更多信息,请先登录 >> |
 | ·如果您是免费会员,您登录后即可方便地浏览免费信息; ·如果您是C级及C级以上会员,请您登录,即可浏览更多信息; ·如果您还没有注册成为会员,请您首先注册会员并登录后浏览。
|  |
|
|